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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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含司法机关裁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抵押的行为,均应进入交易市场。禁止进行场外土地交易。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土地交易市场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大连市国有土地有形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二、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等交易;
  三、受理符合政策、法规和交易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交易业务,办理交易手续;
  四、接受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交易委托,组织具体交易;
  五、提供信息服务,采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交易行情,以及有关的土地交易政策、法规信息,为社会和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设立场地服务,为各类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洽谈、展销及举办招标、拍卖、挂牌等交易活动提供专门场所。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窗口;
  七、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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